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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要分红了,。本次收益分配方案为: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4.000元,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,200,000,000.00元;加计本基金2007年度已实施的两次收益分配所派发的现金红利1,200,000,000.00元,本基金2007年度三次收益分配合计派发2,400,000,000.00元。2007年度已实现尚未分配收益部分仍保留在基金资产中,将于其后适时向投资人予以分配。
权益登记日和除息日
权益登记日:2008年4月14日
除息日: 2008年4月15日
红利发放日:2008年4月15日
------2007年度已实现尚未分配收益部分仍保留在基金资产中,将于其后适时向投资人予以分配。
什么叫“适时”,这是有规定的,4月30日以前不分配就是违规。投资者的利润为什么由基金公司“适时”分配呢?中国是法制社会,怎么由基金公司“适时”呢?但愿基金公司说的适时是在4.30之前。